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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金鐘獎最佳男主角獎居然頒給了趙又廷(說在前頭,我並不討厭趙又廷,我也不是仔仔的Fans),
我想應該跌破了不少人的眼鏡,
至少當時如果我有戴眼鏡,它現在應該也是碎的。
(趙又廷的Fans不要扁我...我純粹是說實話...)

想到去年的最佳女主角獎。
是頒給由林依晨封后,而陳喬恩敗北
其實這兩位誰得獎我都覺得OK,
但當時林依晨封后的理由如下:

戲劇組評審召集人汪威江說:「陳喬恩是非戰之罪,她的戲整體搭配都很好,但林依晨在『惡2』中獨挑大梁,可以說這部戲如果沒她就垮了,扛得很辛苦,她把戲的層次都表現出來,最後勝出。」

如果以同一個標準來看痞子英雄,
硬要選出一個靈魂人物,
我再怎麼選也會選痞子,而非英雄。

昨天看了頒獎典禮,
頒給趙又廷的理由是:初次演戲,毫不生澀...(記不太清楚整段話,大致上的意思就是這樣...)
我當時第一個念頭就是,如果是這個理由,好像是最佳新人獎在用的理由吧!
而不是所謂的男主角獎在用的吧?

怎麼想也該是下面這三個其中一個:
周渝民/痞子英雄
張世/天平上的馬爾濟斯
游安順/走過好味道(大愛)

我並不是指另外兩個演技不好,
而是老實說:

羅志祥
演的籃球火劇情真的沒什麼層次感...
要說有什麼特別的,真的是說不出來,很難說這是代表作,
要表現演技,也是要有好戲來搭配的,希望他日後可以多加油,
也許以後還有機會。

趙又廷:
第一次演技就演到痞子英雄,真的運氣很好,
但因為是跟仔仔放在同一齣戲來比較,
雖然演的不生澀,但真的要說出色,
我真的覺得仔仔比較出色。

而且老實說,仔仔、張世跟游安順,
我覺得張世跟游安順機率還大些,
所以,當聽到得獎者的時候,眼鏡理所當然的碎了一地,
ptt很多人說:要看看隔天評審給的理由,
我也很想看看他們是給什麼"神奇"的理由...

在這,我也不想安慰仔仔說什麼下次還有機會、不要難過這類的話,
因為這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本來就很多,不差這一件,
他每次都追求自我突破,每一次都更進步,就對得起自己跟愛護支持他的Fans了。
仔仔加油囉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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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rist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